電子票證條例三讀,民眾成最大贏家
《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13日三讀通過,強制要求發卡機構必須將電子票證內的儲值金額交付信託或提供履約保證,持卡者權益不僅受到明確保障,且草案賦予電子儲值卡作為小額消費使用法源,台灣未來可望藉此邁向「一卡多用」的新消費時代。包括悠遊卡等現有數十種儲值卡,使用範圍可望逐漸擴大,民眾將是新法通過後的最大贏家。政府目前對儲存於電子票證中預收款的相關規範,付之闕如,景氣低迷之際,萬一發行儲值卡業者,因經營不善倒閉,消費者儲存於卡片內的金額,恐怕追討無門,悠遊卡公司在台北市政府督促下,早領先在去年一月,率先將悠遊卡儲值金預收款交付信託。《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草案》通過後,亦強制規定未來多用途電子票證發行單位,必須將電子票證內儲值的金額,採取履約保證或信託。持卡消費者的權益,無形中多了一大保障;對政府而言,也有助金融秩序的維持。 此外,法案通過後,現有電子票證可作更多用途使用。例如悠遊卡未來除可搭乘公車、捷運,也可持卡到便利商店買份報紙、到咖啡店買杯咖啡,就像鄰近城市如香港的八達通卡、新加坡EZ-link卡、日本suica卡般便利。民眾只要一卡在手,就可四處消費,省去帶著大把銅板出門困擾。台北市長郝龍斌上任後,大力推動擴大悠遊卡使用範圍,試辦市府規費可使用悠遊卡,悠遊卡目前除應用在交通領域,還可購買台北市立動物園門票、園內遊客列車、支付市立聯合醫院掛號費,甚至可當市圖借書證等。悠遊卡發卡量已達1520萬張,平均每日交易達317萬筆,大台北地區民眾幾乎已人手一卡。《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通過後,悠遊卡公司積極和不同領域業者洽談合作,包括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超市、連鎖飲料店、連鎖速食店、電影院、加油站(機車加油)等消費,未來都可望涵蓋在悠遊卡的使用範圍內。悠遊卡未來將如同香港八達通卡,廣泛在多元領域應用,實現悠遊卡「一卡在手、全台悠遊」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