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捷加值費分攤爭議 悠遊卡:爭的是公平 交通部不應放任高捷損害持卡人權益
2017-10-26

針對高捷以進入輕軌綁架悠遊卡公司分攤不合理的高捷加值建置費用2000萬元,悠遊卡公司今(26)日呼籲交通部應該出面協商,悠遊卡公司董事長林向愷表示,2000萬元對交通部是小事,但是悠遊卡公司爭的是公平及一致性,交通部不應放任高捷濫用市場獨佔的不正當手段來阻撓票證公司進入輕軌,損害持卡人的權益。
悠遊卡公司也呼籲交通部政次王國材,身為交通部政次,應該有台灣整體的考量,有一定的高度,不要因為過去是一卡通董事長,就時時以一卡通的業務為念。
悠遊卡公司表示,悠遊卡有四成台北市政府等公股持股,台北市民也都是悠遊卡的股東,交通部認為2000萬金額是小事,但是對悠遊卡來講,不僅是無法接受違反公平交易法的不公平要求,更必須向股東交代。
悠遊卡公司強調,在悠遊卡進入高捷時,雙方就因加值建置費用的分攤比例未能達成共識,悠遊卡公司認為2900萬中要求悠遊卡分攤2000萬,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無法答應。因此,當時雙方協議再議,悠遊卡進入高捷使用。現在,輕軌要上線,高捷竟以過去一年多無法達成共識的高捷加值經費做為悠遊卡進入輕軌的前提,更是沒有道理。
北捷當時開放多卡時,除了相關授權金等費用外,加值建置費用係各家均攤,每家750萬元。但是,高捷卻要求加值建置經費由發卡數比例分攤,要求悠遊卡分攤七成左右,明顯不合理,悠遊卡認為,應該按照在高捷的使用比例分攤,或者依北捷模式由各家均攤。
針對高捷指稱高捷加值機設置分攤比例在2016年簽訂協議中有約定,悠遊卡公司表示,依2016年3月28日「高雄捷運多卡通系統使用授權契約」,明訂對加售票機分攤數額,雙方另行議定,是非常清楚的,悠遊卡當時也順利進入高捷使用。至於高捷輕軌委託案中要求必須在高捷能夠加值才得進入輕軌,這已是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不受該條款拘束。
悠遊卡公司也呼籲交通部政次王國材,身為交通部政次,應該有台灣整體的考量,有一定的高度,不要因為過去是一卡通董事長,就時時以一卡通的業務為念。
悠遊卡公司表示,悠遊卡有四成台北市政府等公股持股,台北市民也都是悠遊卡的股東,交通部認為2000萬金額是小事,但是對悠遊卡來講,不僅是無法接受違反公平交易法的不公平要求,更必須向股東交代。
悠遊卡公司強調,在悠遊卡進入高捷時,雙方就因加值建置費用的分攤比例未能達成共識,悠遊卡公司認為2900萬中要求悠遊卡分攤2000萬,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無法答應。因此,當時雙方協議再議,悠遊卡進入高捷使用。現在,輕軌要上線,高捷竟以過去一年多無法達成共識的高捷加值經費做為悠遊卡進入輕軌的前提,更是沒有道理。
北捷當時開放多卡時,除了相關授權金等費用外,加值建置費用係各家均攤,每家750萬元。但是,高捷卻要求加值建置經費由發卡數比例分攤,要求悠遊卡分攤七成左右,明顯不合理,悠遊卡認為,應該按照在高捷的使用比例分攤,或者依北捷模式由各家均攤。
針對高捷指稱高捷加值機設置分攤比例在2016年簽訂協議中有約定,悠遊卡公司表示,依2016年3月28日「高雄捷運多卡通系統使用授權契約」,明訂對加售票機分攤數額,雙方另行議定,是非常清楚的,悠遊卡當時也順利進入高捷使用。至於高捷輕軌委託案中要求必須在高捷能夠加值才得進入輕軌,這已是明顯違反公平交易法之規定,不受該條款拘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