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嘉客運」擅用悠遊卡設備,悠遊卡公司不排除提告
2009-10-26

台北市議員指「皇嘉客運」公司擅用悠遊卡扣款設備,悠遊卡公司表示,經查該批設備係客運業者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申請補助,自行向設備廠商購置,本公司負責設備驗證與清分服務,這些購買設備的業者包含「皇家客運」等13家業者,惟並無「皇嘉客運」,本公司將立即追查是哪一家業者將設備提供給「皇嘉客運」,且針對「皇嘉客運」未經本公司同意,逕自張貼該公司車輛可使用悠遊卡且挪用他人設備一事,保留法律追訴權。
悠遊卡公司表示,該批設備主要用於台北縣、宜蘭縣公路客運,以及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國道客運,共有13家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之客運業者使用,但該設備並非這些業者向悠遊卡公司購買或租用,而是業者向公路總局申請補助後,自行選購、自行安裝,且購置設備的業者中,並無「皇嘉客運」。
此外,悠遊卡公司表示,儘管設備本身無法直接判讀被裝在什麼路線的車輛上,但重點是民眾使用後,悠遊卡公司清分付款對象,從來就沒有「皇嘉客運」,而「皇嘉客運」也無法由本公司取得票款,可見應有業者私下將設備提供給「皇嘉客運」,再疑似將款項私下撥給「皇嘉客運」,本公司將配合主管機關立即展開調查,並要求不當挪用設備的業者立即改善,若未改善,不排除與該業者終止清分合約,維護本公司信譽。
悠遊卡公司強調,「皇嘉客運」擅自在遊覽車車身張貼悠遊卡標誌,並在車內使用悠遊卡設備,混淆民眾的認知,已嚴重損及公司商譽,並可能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待全案釐清後,不排除進一步提出告訴,依法求償。
悠遊卡公司表示,該批設備主要用於台北縣、宜蘭縣公路客運,以及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國道客運,共有13家經主管機關許可經營之客運業者使用,但該設備並非這些業者向悠遊卡公司購買或租用,而是業者向公路總局申請補助後,自行選購、自行安裝,且購置設備的業者中,並無「皇嘉客運」。
此外,悠遊卡公司表示,儘管設備本身無法直接判讀被裝在什麼路線的車輛上,但重點是民眾使用後,悠遊卡公司清分付款對象,從來就沒有「皇嘉客運」,而「皇嘉客運」也無法由本公司取得票款,可見應有業者私下將設備提供給「皇嘉客運」,再疑似將款項私下撥給「皇嘉客運」,本公司將配合主管機關立即展開調查,並要求不當挪用設備的業者立即改善,若未改善,不排除與該業者終止清分合約,維護本公司信譽。
悠遊卡公司強調,「皇嘉客運」擅自在遊覽車車身張貼悠遊卡標誌,並在車內使用悠遊卡設備,混淆民眾的認知,已嚴重損及公司商譽,並可能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待全案釐清後,不排除進一步提出告訴,依法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