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遊聯名卡二期合作條件,10月初公告
2008-09-18

悠遊卡公司董事會18日原則通過悠遊聯名卡二期合作條件案,公告細節待董事會授權的研議小組確認後,全案最快在10月初可公告。
悠遊卡公司表示,悠遊聯名卡一期合約,在今年年底到期,為使二期悠遊聯名卡能廣為市場所接受,再加上消保團體也屢次要求悠遊聯名卡應有更多銀行來發行,以利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因此,聯名卡二期合約精神以降低門檻、開放更多銀行有機會參與發行的原則訂定。悠遊卡公司董事會18日原則同意悠遊聯名卡二期合作條件案,契約以三年為限,簽訂契約後3年內新增發卡量不得少於9萬張。而參與發卡之銀行每年權利金為1000萬元,發卡費每卡200元,另外參與發卡銀行必須按悠遊聯名卡每月刷卡簽帳交易金額,支付悠遊卡公司千分之二至萬分之五的交易回饋金。
悠遊卡公司指出,全案在董事會通過後,部分細節仍交由董事會指派之研議小組作最後確認,最快在10月初正式對外公告。
而針對有媒體報導原發行悠遊聯名卡一期之四家發卡銀行,指悠遊聯名卡二期合約門檻太高,不再參與發卡一事,悠遊卡公司表示,針對悠遊聯名卡二期合作條件案,一直都與四家銀行持續洽商中,進展情況亦審慎樂觀,請外界不要過度揣測。
悠遊卡公司表示,悠遊聯名卡一期合約,在今年年底到期,為使二期悠遊聯名卡能廣為市場所接受,再加上消保團體也屢次要求悠遊聯名卡應有更多銀行來發行,以利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因此,聯名卡二期合約精神以降低門檻、開放更多銀行有機會參與發行的原則訂定。悠遊卡公司董事會18日原則同意悠遊聯名卡二期合作條件案,契約以三年為限,簽訂契約後3年內新增發卡量不得少於9萬張。而參與發卡之銀行每年權利金為1000萬元,發卡費每卡200元,另外參與發卡銀行必須按悠遊聯名卡每月刷卡簽帳交易金額,支付悠遊卡公司千分之二至萬分之五的交易回饋金。
悠遊卡公司指出,全案在董事會通過後,部分細節仍交由董事會指派之研議小組作最後確認,最快在10月初正式對外公告。
而針對有媒體報導原發行悠遊聯名卡一期之四家發卡銀行,指悠遊聯名卡二期合約門檻太高,不再參與發卡一事,悠遊卡公司表示,針對悠遊聯名卡二期合作條件案,一直都與四家銀行持續洽商中,進展情況亦審慎樂觀,請外界不要過度揣測。